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文焕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黄效东先生递交的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一致认为: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已离任)、邢德修先生(已离任)、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及辛乾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
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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