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并购基金及产投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瑞电材”、“公司”)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晶瑞电材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同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专业投
资管理机构、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与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高新投”)、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与黄冈市兴黄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投基金”)。
(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并购基金、产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1、并购基金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潜江产业并
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100,000 万元。其中潜江高新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79,000 万元、20,000 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 79%、20%;基明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基明基金为并购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2、产投基金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
《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20,000万元。其中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现金方式认缴
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10,800 万元、4,000 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 25%、54%、
20%;基明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基明基金为产投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关联关系概述
并购基金、产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基明基金,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在基明基金担任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其中李勍先生直接持有如阳投资 53.0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如阳投资 46.99%的股权,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持有基明基金 30%的股权,李勍先生通过如阳投资间接控制基明基金 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勍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罗培楠女士作为关联董事李勍先生的配偶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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