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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16:55:07 股吧网页版
世纪天鸿: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25-034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124,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36,866.8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
积 转 增 股 本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124,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0 新疆志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 01*****331 任伦

3 03*****355 任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

联系人:善静宜、韩海涛

咨询电话:0533-3590083

传真电话:0533-359008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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