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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6:31:19 股吧网页版
正海生物: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加强公司与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是公司与媒体进行双向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规范媒体采访接待工作,使公司在与媒体进行沟通时,充分做好应对采访的准备,从而掌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提升公司的品牌美誉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媒体采访是指公司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媒体通过来电、来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对公司或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调查、访谈等采访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工作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密原则。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具体参照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及《涉密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接待媒体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向特定媒体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三)友好沟通原则。应友好对待媒体的采访要求,尊重媒体工作者的新闻自由,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四)合规原则。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同时还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和保密规定。

(五)安全原则。在组织媒体采访接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保制度,尤其需在厂区、车间、施工现场等场所安排采访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区分原则。公司员工如以个人名义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发表与公司相关的言论,不得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服饰、或佩戴带有公司标识的徽章,也不得以带有公司标识的物品、图片、公司办公区、公司建筑物等作为背景接受采访。
第六条 媒体采访接待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熟悉公司的架构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丰富的媒体资源及媒体工作经验,对媒体特性有所了解;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审批管理

第七条 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内容包含:

(一)媒体来电、来函、来访的接待;

(二)媒体采访需求的记录与整理;

(三)媒体采访接待方案及媒体采访应答材料的拟制与上报;

(四)媒体采访接待的组织与实施;

(五)媒体采访报道稿件内容的沟通;

(六)媒体采访报道传播动态的跟进;

(七)媒体采访报道传播效果的评估;

(八)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总结与归档。

第八条 媒体采访接待的工作对象为媒体采编工作人员,按媒体特性分为:
(一)以报纸和杂志为代表的平面媒体文字记者、摄影记者、编辑等;

(二)以门户网站、行业网站和搜索引擎类网站为代表的网络媒体文字记者、编导、摄影记者、摄像、编辑等;

(三)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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