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60,05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60,050 股后的 177,639,95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4.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81,714,377.0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1,714,377 元/180,000,000*10=4.53968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539687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80,000,000 股剔除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 2,360,050 股后的 177,639,9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6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81,714,377.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360,050 股后的 177,639,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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