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均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仁荣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2025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72,398,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2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1,621,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777,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777,2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777,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2,380,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5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2%;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2%。
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72,380,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4,900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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