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星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星度邦精工有限公司、Nebul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Nebula ElectronicsInc、Nebula Electronics Europe GmbH。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锂电池检测设备、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电池测试服务、充电桩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募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监督、销售与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财产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与印鉴、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法人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监督、销售与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财产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设计与建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体系。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法人治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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