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致同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 3.55 亿元;2023 年度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致同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致同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
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致同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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