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6:36:12 股吧网页版
超频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新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新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郭新梅,1972 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新合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香港)悦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安华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通讯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未对审议事项作出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主持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23 个议题。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内审部门及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审议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注销股票期权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意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内控体系建设等相关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各项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