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
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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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4月 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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