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4、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认真、严谨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负责地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的完善情况、执行情况、公司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管。通过认真核查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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