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就正元智慧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73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3.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50.00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4,623.00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95.5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27.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有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73.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基础教育管理与服务一体化云平台项目 34,673.00 24,227.42
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4,673.00 34,227.42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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