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5-018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4 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620,904.61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4,652,173.2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465,217.32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
利润 234,606,415.04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65,125,834.95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2,998,819.61 元。
(三)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
若以截至本公告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27,900股后的总股本
229,911,36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人民币
(含税),应派发现金股利 36,785,817.76 元人民币(含税)。
(四)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785,817.76 36,667,536.00 27,1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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