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总股本-已回购股
份)×每 10 股现金分红/10 股=(163,021,941 股-1,946,150 股)×1.50 元/10
股=24,161,368.65 元(含税)。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3,021,941 股,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1,946,150 股,根据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24,161,368.65 元/163,021,941 股×10 股=1.48209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2093 元/股。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后的公
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实施前,如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46,150 股后的 161,075,7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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