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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3:04:16 股吧网页版
透景生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雄)

本人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少雄,1962 年 0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
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生物化学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上海第一生化药业公司质保部经理。2003 年 05 月至今,任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秘书长兼委员、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工经联)副会长、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业立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行业、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召开的 6 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并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需要虽未出席前述股东
大会,但在会议后,密切关注会议进展及后续决议执行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亲自召集并主持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认真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工作表现。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制定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参与了审计

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加强与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专业职责,对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同时深入关注医疗卫生行业政策变

化和发展动态,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对相关工作给予一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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