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时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原则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根据公司岗位价值评估体系、任职资格评估制度和绩效考评体系结合外部市场薪资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等因素制定执行。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4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5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次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5、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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