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透景生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或“2020 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35 名激励对象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6、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财务
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前述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9、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