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2、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2,5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53%;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25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7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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