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和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884,972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1.5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69,999,996.3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 元,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6 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锐凌深圳的 100%股权及香港锐凌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已被公司出售,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结合市场
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终止高性
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889.40 万元,募集资金中
尚未使用的 4,674.20 万元(不含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经
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1 月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募集资金到账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
并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158121018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