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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9:38:10 股吧网页版
同和药业: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蒋元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蒋元森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蒋元森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蒋元森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元森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0 股,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蒋元森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余绍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绍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蒋元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余绍炯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海门制药厂技术员、设备动力科副科长、科长、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部总监、海正药业南通有
限公司设备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25 年 11 月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余绍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余绍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绍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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