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
心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文签发日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的《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 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72,926,1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0.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7.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764,128.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235,868.72 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1 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 107,707.74 58,923.59
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27,707.74 78,923.59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 本次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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