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
总股本 432,712,40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429,822,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82,240.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 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32,712,405 股,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后的股本 429,822,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82,240.50 元
(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42,982,240.50 元/432,712,405 股×10= 0.99332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993321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2,712,40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后
的股份总数 429,822,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82,240.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890,000 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712,4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后的 429,822,405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429,822,405 股×0.1 元/股=42,982,240.5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后的 429,822,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