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基本内容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定义
内部控制是一个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作用的过程,此过程在以下方面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资产安全及完整;
(三)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充分考虑了以下要素制定的:
(一)内部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
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持续完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 公司应当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长期资产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上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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