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
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建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此外,2024 年适逢公司成立三十周年,公司对为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控股股东林文坤先生曾颁授 150 万元特殊贡献奖。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考量,控股股东林文坤先生主动退还全部奖励款项,并按 8%的利率计算利息返还公司,该事项构成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 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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