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98,123.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21,984.2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5,752,198.43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87,766,661.0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3,200,112.7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3,200,112.76 元。
基于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拟定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5,181,62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2,684,584 股,以 282,497,036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249,703.60 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74,950,409.1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4,749,110.80 元。
(2)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10,776,303 股,回购金额为 100,001,548.45 元。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 184,750,659.25 元,该
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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