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00 万张,共计募集资金 25,4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88 号”文同意,可转债
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24,70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660.38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30.00 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万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 23.58 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 104.2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 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
序向 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1,212 股,发行价格为 3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10,300.00 万元。2022 年 1 月 7 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970.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 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782.69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期间 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2020 年度 1,569.80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 2021 年度 208.17
化项目 2022 年度 4.72
合 计 1,782.69
注:2020 年度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金额 1,427.36 万元。
(2)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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