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朱玉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玉华,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玉华,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就职于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曾担任标准中
心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起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 列席股东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召开次数 大会次数
7 7 7 0 0 2 2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薪酬方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相关调整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此外,本人在 2024 年赴南美考察盐湖提锂产业情况,为公司提供了下游行业海外市场发展情况的信息。本人在工作过程中,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结合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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