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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08:13 股吧网页版
久吾高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5,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5,400 万元,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8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30.00 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 万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 23.58 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04.2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
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 号)。

2、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 号),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1,212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298,065.29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701,93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相关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存在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三)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自
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8,000 万元。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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