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红,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红,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首席信息官协会系统架构首席专家;曾任 A.O.Smith、柯菲平医药、我乐家居等企业的 CIO;现任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享 CIO;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专家顾问;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 列席股东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召开次数 大会次数
7 7 7 0 0 2 1
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
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薪酬方案、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相关调整情况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履行独立的职责。此外,作为信息化领域专家,本人多次与公司信息化建设团队进行沟通交流,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给于相关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态,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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