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超 联系电话:021-38032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栋 联系电话:021-3867759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邓超、杨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是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不适用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制度文件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已于
计部门(如适用) 上市前建立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是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是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不适用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不适用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相关网站信息披露情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对公告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及管理制度,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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