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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1 23:58:14 股吧网页版
*ST普利: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 普利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
及可转债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12>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1 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5〕45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你公司 2021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 年、2022 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69 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3.83%。
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
第 10.5.2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 10.1.9 条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你公司还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一) 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起停牌。

(二) 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9 条、第 10.5.9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及可转债
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拟终
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第十章退市”之“第六节听证与复核”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的决定。

(三) 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 号)及《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 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

(四) 退市后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及可转债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
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在同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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