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刚定转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劲刚定转(债券代码:124001)已于 2022 年 3 月全部转股完成。
2、根据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劲刚定转的付息日为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
3、本次付息为劲刚定转存续期间第一年及第二年的利息,第一年计息时间
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30%;第二年计息时间
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50%。
4、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9 日。
一、本期定向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劲刚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01
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 65 万张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19 年 12 月 3 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
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对所持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定向可转债自愿锁定的承 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
诺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2019 年 12 月 3 日)
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
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
利。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劲刚定转已于 2022 年 3 月全部转股完成。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付息为对“劲刚定转”第一年及第二年利息的支付,第
一年计息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30%;第
二年计息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50%。
三、本次付息日
1、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期可转债付息的对象为:劲刚定转存续期间的可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次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公司将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将本期可转
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各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可转债持有人情况,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相关说明如下: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公司兑付且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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