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0Z000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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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0Z0005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
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新劲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0Z0005 号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邓小勤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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