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新劲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2,698,113.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2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6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30.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64.08
减:累计支付及置换的中介费用 106.64
加:利息收入 196.5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7,295.6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于2024年1月与上述银行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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