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积蓄了力量。截至本年度报告签署日,公司在手订单(含正式合同和意向订单)充足,研发、生产均处于满负荷状态。但受下游行业短期调整影响,部分客户需求呈现阶段性延后,合同签订周期延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同时下游客户的付款流程出现调整,公司的应收款项结算周期有所延长,使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相应增加,导致净利润进一步下降。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065.05 万元,较前一年下降 5.9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29.43 万元,较同期下降 13.58%。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制定 2024 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研讨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阶段,根据经营管理层各经营实体拟定的 2024 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制定了
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并督促经营管理层推进及落实。董事会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增强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2、完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内部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及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等渠道及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及互动。公司积极客观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回复互动易,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持续及稳定的关系。
6、落实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第三方专业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辅导,按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并通过了专业机构审核。
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方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 2024 年参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款项用途 金额(元) 备注
1 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 慈善款 150,000.00 定向南海实验学校慈善基金
2 丹灶镇良登村良登经济联合社 慈善款 6,800.00 敬老奖学助学献爱心捐赠款
3 佛山市南海 442 体育培训部 慈善款 10,000.00 荷村龙舟赛赞助款
4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慈善会 慈善款 17,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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