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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6:16 股吧网页版
亿联网络: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述职报告(魏志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志华2024年任职期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魏志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18年8月至今,担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为2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2次股东大会。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的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主持参与了2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议案也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时,本人向管理层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营业收入确认、固定资产确认、经营活动现金流、客户稳定性、金融资产投资、股权激励、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周转率等问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和评价;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积极沟通,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公司持续完善财务体系建设,认真阅读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多层次股权激励体系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 衍生品投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线上沟通与现场交流的方式,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本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结合经验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前,与管理层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掌握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信息。本人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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