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黄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娟,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每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黄娟,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1 月生,拥有上海
财经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 9 月至 2003 年
1 月,曾任山东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合伙人;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5 月,
曾任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04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曾任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2012 年至 2018 年,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担任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联化科技、仟源医药、鑫茂科技、城地香江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符 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 真阅读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 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列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黄娟 11 1 10 0 0 否 3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召开的 8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议案、关于《聘任高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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