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焕珍,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焕珍,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东罗矿务局南山矿职员;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华泰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2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审阅历次定期报告等方面的议案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董事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2024年度审计工作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从2024年12月开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召开与治理层的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3、利润分配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中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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