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荣晖)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荣晖,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晖,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政法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教师。现任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广西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没有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于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度股东会,本人
亲自列席 2 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
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主持并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控股股东方进行沟通交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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