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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21:13 股吧网页版
华瑞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其中: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几个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及政策等方面,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有关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规则》及《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治理规则,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及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和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和安排,为独立董事、各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保障。

(3)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4)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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