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1
2025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志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受国内照明市场整体需求萎缩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11.64%,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约 2.03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人才结构,调整销售布局,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公司基于某客户及其成员企业当前的经营情况并参照市场上应收其债权的交易情况,对其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
行了谨慎的分析评估,决定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其应收款项的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从原 80%提高至 100%,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增加报告期内的信用减值损失 4,189.51 万元,叠加报告期内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其他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5,344.31 万元;同时,公司加强对存货等资产的管理,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3,391.0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约 8,735.35 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约3,944.6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32.44 万元。在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下,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仍然从事 LED 照明灯具、照明光源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及相关专业服务,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7,801.76 万元,同比下降 11.64%;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8.69 万元,同比下降 76.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64.07 万元,同比下降 94.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 20,557.62 万元,同比下降 41.70%;每股收益为 0.17 元,同比下降
76.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5%,同比下降 7.21 个百分点。经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状况基本一致。
受宏观经济发展放缓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我国照明行业需求持续萎缩,行业产能总体供过于求,行业内卷加剧,行业景气度走低。但LED 照明产品具有刚需属性,且因其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渗透率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总量依然巨大。从中长期来看,LED 照明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暂未发现存在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的情形。
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在用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公司最近一
年的营业收入对任意单一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且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经营所得;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目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现金储备较为充裕。此外,针对所面临的各项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综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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