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司农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6)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8)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
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9)业务收入: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10)2024 年度提供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情况:
2024 年度,司农事务所为 36 家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客户涉及的行
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等。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和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0 家。
二、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当的证据基础。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
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技术复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3.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运行的有效性。司农事务所每年定期选取若干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质量考评,在质控与技术部负责人的领导下,从各业务部门、分所(若有)抽取审计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三年作为一个考评周期,每周期要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中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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