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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36:19 股吧网页版
三雄极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温其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温其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诚信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温其东,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师,管理(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历任秘书、项目经理、会展部主任、副
秘书长;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兼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副院长、秘书长兼首席研究员,同时兼任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1002)独立董事、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625)独立董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685)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
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按规定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温其东 5 3 2 0 0 否 2

本人始终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诚信与负责的态度,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除回避表决议案外),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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