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9 17:03:08 股吧网页版
三雄极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
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