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15:45:09 股吧网页版
万兴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批解锁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批解锁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且同步修订披露了《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第一批解
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于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
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40.00 元/股(该价格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回购均价),过户股份数量为 462,700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第一批解锁情况

根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锁定期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该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受让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第一批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231,350 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以下简称“锁定基准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锁定基准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30%、2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解锁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剩余存续期间内,择机将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出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剩余存续期间内决定权益分配的具体时间,并按照权益分配时各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管理委员会应在标的股票满足解锁条件后的当年尽快安排售出,并及时按照权益分配时各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款项,具体售出和分配时间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