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太兵先生、林倩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章顺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圣杰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扬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戴扬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太兵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
业硕士,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民建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湖南民建企业家联谊促进会轮值会长、湖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会长、创业家&黑马授
予 2023 年度创业家、2023 年湖南软件行业知名行业领军人物。1996 年-2002 年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系统工程师、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广州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深圳市东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
工程师,主要从事软件研发工作;2021 年 11 月-2024 年 11 月任固生堂控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筹建深圳市万兴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24%股份,通过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74%股份,通过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68%股份。吴太兵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吴太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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