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戴扬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文专业学士。1991年-1997年任职西藏山南地区第一中学教师;1997年-2000年任职西藏山南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2000年-2008年任职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会监管处处长;2009年-2017年任职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2018年任职永泰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2019年任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股东会共召开7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9 1 8 0 0 否 7 7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督促内部监察部按时完成了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内控指导和监督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关于公司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持续关注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任选情况。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并认真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8天,通过实地考察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