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总部及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收款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财务报告、财产保护、预算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研究与开发。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范围如下:
(一)内部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有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门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检查,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公司经理层在总经理的带领下,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主体,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和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包括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各部门各层
次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各职能部门能够各司其职、有效配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计监察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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