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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0:27:21 股吧网页版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1,352,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9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 号),公司向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977,457 股,向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7,326,236 股,向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814,026 股,向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884,157 股,向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6,280,525股,向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4,070,131 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 6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4%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捷捷转债”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正式摘牌,自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捷
捷转债”摘牌日,因“捷捷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1,159,513 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14,108,968 股,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832,079,91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量
为 106,029,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苏通基金、南通投资、科创基金、苏通控股、峰泽一号、南通挚琦。

上述股东均承诺:

“1、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第 1 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 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1,352,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6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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