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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11:21 股吧网页版
维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4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巍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5〕4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深入核查与分析相关问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1、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2、深入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管理高级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自查,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整改工作小组结合整改计划,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存在问题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2021 至 2023 年,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且部分董
事会会议记录存在错误;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通过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规则的理解和运用。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定,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相关工作。

2、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在会议记录过程中做到详实、完整、准确记录会议议案审议流程及股东、董事发言讨论情况,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并经由与会发言人员签字确认,加强对会议文件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3、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如确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将严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书面请假条,并确认其对会议审议事项内容已知晓。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存在问题二:财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项目 2023 年度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部分项目 2023 年度多计存货及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不合理。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一)针对部分项目 2023 年度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面清查收入确认记录: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司所有项目的收入确认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不限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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